近日,大连公安交警支队巡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飙车飙声”、违法改装改型整治行动,于3月20日查获一辆违法改装车辆。
3月20日中午,专项整治小组在巡逻至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辖区内一洗车店附近时发现,有数辆轿车在路段上违停,其中一辆蓝色跑车,外观与原厂有明显区别,涉嫌违法改装。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蓝色跑车已改装车辆前包围,后方加装尾翼,对车标也进行了更换,同时车辆还加装了电子排气阀,并在车内找到了遥控装置,属于典型的违法改装。
据该车驾驶人交代,为了让车辆更具有“动感”,满足炫耀欲望,他对车辆的外观做了部分改装,同时安装电子排气阀,利用遥控器来控制阀门角度以达到增大发动机轰鸣声的效果,且电子排气阀在外观上几乎无法辨别,具有一定的隐秘性,便动起了歪心思。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改装机动车上路的,除了处罚款500元外,交管部门还要勒令当事人将车辆恢复原状。如果因飙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以危险方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因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马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追逐竞驶,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贪图一时刺激,而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毕重伟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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